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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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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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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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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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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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结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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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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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对外经营的住宿类公共场所内未放置安全套及未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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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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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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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公罚〔2020〕003号
警告 , 罚款 罚款金额: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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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监督科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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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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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直机关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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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直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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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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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医罚[2020]1号
罚款 罚款金额: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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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监督科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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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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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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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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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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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医罚[2020]2号
罚款 罚款金额: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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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监督科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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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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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平和医院有限公司(新城平和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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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平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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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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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医罚[2020]3号
罚款 罚款金额: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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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监督科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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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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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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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常村镇尹湾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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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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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11231141179303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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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监督科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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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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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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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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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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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医罚[2020]4号
罚款 罚款金额: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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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监督科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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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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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进行健康检查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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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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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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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放罚[2020]5号
警告 , 罚款 罚款金额: 4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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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科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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