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防止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卫生规范要求,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于1月10日-15日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了专项卫生检查。
本次主要针对冬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宿业、沐浴业、游泳场所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是,1、卫生安全信息公示情况;2、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3、公共用品用具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对住宿行业的公共用品消毒间、布草间等功能间是否正常运转、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是否卫生要求,沐浴业、游泳场所对浴(游泳)池水循环净化及消毒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从检查情况看,公共场所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规定在醒目处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都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配备有卫生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公共用品消毒间、布草间设施正常运转,消毒制度落实到位;沐浴业、游泳场所都能按规范要求对浴(游泳)池水进行循环净化及消毒。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不到位,培训资料记录不齐全;卫生管理档案建立不完整,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等。我们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者,我们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增强他们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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